倡開班教巴士車長 應付不禮貌乘客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9/01/09 00:00

最後更新: 2019/01/09 00:0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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報告建議運輸署規定所有專營巴士,在車門及車長座位旁的位置須裝設可錄音攝錄機。

乘客與巴士司機爭執時有發生,《香港專營巴士服務獨立檢討委員會報告》建議撥款資助車長修讀專門課程,學習處理辱罵他人和憤怒的乘客。

報告亦建議,考慮訂立具體條文,將對正執行職務的車長發出「帶恐嚇、辱罵或侮辱成分的言行」定為罪行。運輸署指建議有待研究,但有工會認為,開班教導車長應付乘客不禮貌屬本末倒置。

報告引述九巴數字,指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7月22日期間,九巴和龍運巴士人員遇襲並已呈報及報警處理的事件高達188宗,在2017年,此類個案有35宗,但單在2018年1月1日至7月22日間的案件已錄得41宗,報告認為,反映有關情況明顯有上升趨勢。

報告又指,很多個案都沒有追究施襲者,即使提出檢控,亦只是普通襲擊或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,亦只有少數會被定罪,多處以低額罰款,並沒有任何一宗判處監禁。

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表示,現時已有《公共巴士服務規例》230A章第13A規管有關情況,規例指,任何故意阻礙或干擾巴士操作,導致他人受煩擾或不便等行為,一經定罪,最高罰款3,000港元及監禁6個月。

但報告建議,應考慮訂立具體法例條文,將對正執行職務的車長發出「帶恐嚇、辱罵或侮辱成分的言行」定為罪行,運輸署認為,由於建議有廣泛影響,需諮詢相關政府決策局及部門。

報告又建議運輸署規定所有專營巴士,在車門及車長座位旁的位置須裝設可錄音攝錄機,和要求巴士營辦商張貼告示,以提醒市民辱罵車長不能接受,亦會構成刑事罪行,亦建議運輸署與警務處推宣傳,教育市民。此外,報告亦建議撥款資助車長修讀專門課程,學習處理辱罵他人和憤怒的乘客。

巴士業職工會聯盟總幹事曾昭文認為加裝攝錄機的建議要小心研究;副主席郭偉光則指出,報告建議開班教導車長應付乘客不禮貌對待屬於本末倒置,認為應先加強教育乘客和其他道路使用者。